淡飯粗衣未足羞 心田失種卻堪愁 趁早在生修淨土 莫教臨死怨閻羅

手把楊枝臨水坐 靜思往事似前身 鏡花水月皆幻相 知君有日悟歸程

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

罵神稱正

罵神稱正。



【解釋】

辱罵神明,卻稱自己有正氣。

【分析】

古德說:「聰明正直之謂神」,

君子對於神明,都是心存敬畏;

而小人竟敢肆無忌憚,自以為是正直無邪,可以使鬼神屈服;

卻不知道自己的起心動念、私心詭計,早就被鬼神看穿了,只是徒然的自取罪孽而已。



故事:

鎮江有一家賣糕店的老板姓于,他的小兒子因為出水痘而夭折了。

于老板竟然寫了狀詞,準備要向城隍控告痘神;

于太太就把他寫的狀詞搶走,在灶下燒掉,于老板當天晚上就夢到自己被鬼卒勾去了陰司。

城隍對他說:「你家的灶神向我陳述你寫了狀詞要告痘神,痘神到底犯了什麼罪啊!」

于老板說:「痘神向我索求祭祀,我沒有答應,痘神因此就把我的孩子給害死了!」

過沒多久,痘神來到了殿前,向城隍報告說:「他的兒子命該要絕,與小神無關啊!」

城隍就判決說道:「姑念小民無知,就送給楊知縣處罰,責打二十大板,病一個月,以示警惕!」

當時楊蜀亭擔任丹徒縣的縣令。第二天,于老板把家門口的房門吊起來的時候;正好楊知縣路過,

不小心就碰破了衙役撐的大傘;因此于老板就被楊知縣處罰責打二十大板;打完之後,于老板躺在

病床上休養了一個月,傷才痊癒。



【再析】



要知道鬼神和王法,是相輔而行的;所以得罪了鬼神,往往就會觸犯了王法啊!





恭錄 集福消災之道—太上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 (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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