淨土十要問答擷錄 蕅益大師選錄
印光大師鑑定 李圓淨居士編排 般若念佛會整理
◎專持名號
彌陀要解
原夫諸佛憫念群迷,隨機施化,唯歸元無二,而方便多門,
然於一切方便之中,求其至直捷至圓頓者,
則莫若念佛求生淨土,
又於一切念佛法門之中,求其至簡易至穩當者,則莫若信願專持名號。
此經以信願持名為修行之宗要。非信不足啟願。非願不足導行。非持名妙行,不足滿所願所證所信。信則信自,信他,信因,信果,信事,信理。
彌陀要解
往生有四土,各論九品,且略明得生四土之相,若執持名號,未斷見思,隨其或散或定,於同居土分三輩九品。若持至事一心不亂,見思任運先落,則生方便有餘淨土。若至理一心不亂,豁破無明一品,乃至四十一品,則生實報莊嚴淨土,亦分證常寂光土。若無明斷盡,則是上上實報,究竟寂光也。不退有四義,一念不退,破無明,顯佛性,徑生實報,分證寂光。二行不退,見思既落,塵沙亦破,生方便土,進趨極果。三位不退,帶業往生,在同居土,蓮華託質,永離退緣。四畢竟不退,不論至心散心,有心無心,或解不解,但彌陀名號,或六方佛名,此經名字,一經於耳,假使千萬劫後,畢竟因斯度脫,如聞塗毒鼓,遠近皆喪,食少金剛,決定不消也。
彌陀要解
同證無為解脫,名理和,身同住,口無諍,意同悅,見同解,戒同修,利同均,名事和也。
彌陀要解
行者執持名號以立行信願持名,一經要旨。
信願為慧行,持名為行行,
得生與否,全由信願之有無,
品位高下,全由持名之深淺。
故慧行為前導,行行為正修。
彌陀要解
同居眾生,以持名善根福德同佛故,圓淨四土,圓受諸樂也。極樂最勝,不在上三土,而在同居良以上之,則十方同居,遜其殊特。下又可與此土較量,所以凡夫優入而從容,橫超而度越佛說苦樂,意在於此。
彌陀要解
同居淨土是增上善業所感,亦圓五品觀所感,以緣生勝妙五塵為體,
方便淨土是即空觀智所感,亦相似三觀所感,以妙真諦無漏五塵為體,
實報淨土是妙假觀智所感,亦分證三觀所感,以妙俗諦無盡五塵為體,
常寂光土是即中觀智所感,亦究竟三觀所感,以妙中諦稱性五塵為體,
欲令易解,作此分別,實四土莊嚴無非因緣所生法,無不即空假中,所以極樂同居淨境,真俗圓融不可限量。
彌陀要解
極樂一聲,一塵,一剎那,乃至跨步彈指,悉與十方三寶貫徹無礙。
在娑婆則濁重惡障,與極樂不隔而隔。
生極樂則功德甚深,與娑婆隔而不隔也。
飯食經行者,念食食至,不假安排,食畢缽去,不勞舉拭,但經行金地,華樂娛樂,任運進修而已。
彌陀要解
阿彌陀,正翻無量,本不可說本師以光壽二義,收盡一切無量。
光則橫遍十方,壽則豎窮三際。
橫豎交徹,即法界體,舉此體作彌陀身土,亦即舉此體作彌陀名號。
是故彌陀名號,即眾生本覺理性。持名,即始覺合本,始本不二,生佛不二,
故一念相應一念佛,念念相應念念佛也。
彌陀要解
心性寂而常照,故為光明。今徹證心性無量之體,故光明無量也。
諸佛皆徹性體,皆照十方,皆可名無量光。
法身光明無分際,
報身光明稱真性,此則佛佛道同。
應身光明有照一由旬者,十百千由旬者,一世界十百千世界者,唯阿彌普照故別名無量光。
然三身不一不異,為令眾生得四益故,作此分別耳。
當知無障礙,約人民言,由眾生與佛緣深故,佛光到處一切世間無不圓見也。心性照而常寂,故為壽命。
今徹證心性無量之體,故壽命無量也。法身壽命無始無終,報身壽命有始無終,此亦佛佛道同。皆可名無量壽。應身隨願隨機,延促不等。
三身不一不異,應身亦可即是無量之無量矣。
彌陀要解
光壽名號,皆本眾生建立。
以生佛平等,能令持名者,光明壽命同佛無異也。
復次由無量光義,故眾生生極樂即生十方,見阿彌陀佛即見十方諸佛,能自度即普利一切。
由無量壽義,故極樂人民,即是一生補處,皆定此生成佛,不至異生,當知離卻現前一念無量光壽之心,何處有阿彌陀佛名號,而離卻阿彌陀佛名號,何由徹證現前一念無量光壽之心。
願深思之。願深思之。
彌陀要解
吾人大事因緣,同居一關,最難透脫,唯極樂同居,超出十方同居之外。
了此,方能深信彌陀願力,
信佛力,方能深信名號功德,
信持名,方能深信吾人心性本不可思議也。
具此深信,方能發於大願。
深信發願,即無上菩提,合此信願,的為淨土指南。
由此而執持名號,乃為正行,
若信願堅固,臨終十念一念,亦決得生,
若無信願,縱將名號持至風吹不入,雨打不溼,如銀牆鐵壁相似,亦無得生之理,修淨業者,不可不知也。
彌陀要解
菩提正道名善根,即親因,種種助道施戒禪等名福德,即助緣,聲聞緣覺菩提善根少,人天有漏福業福德少,皆不可生淨土。
唯以願信執持名號,則一一聲悉具多善根福德。
散心稱名,福善亦不可量。況一心不亂哉,故使感應道交,文成印壞,彌陀聖眾,不來而來,親垂接引,行人心識,不往而往,託質寶蓮也。
彌陀要解
執持則念念憶佛名號,故是思慧。
然有事持理持。
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,而未達是心作佛,是心是佛,但以決志願求生故,如子憶母,無時暫忘。
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,是我心具,是我心造,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,為繫心之境,令不暫忘也。
彌陀要解
一心亦二種。
不論事持理持,持至伏除煩惱,乃至見思先盡,皆事一心;
不論事持理持,持至心開見本性佛,皆理一心。
事一心不為見思所亂,
理一心不為二邊所亂,即修慧也。
不為見思亂,故感變化身佛及諸聖眾現前。
心不復起娑婆界中三有顛倒,往生同居方便二種極樂世界。
不為二邊亂,故感受用身佛及諸聖眾現前。
心不復起生死涅槃二見顛倒,往生實報寂光二種極樂世界。
彌陀要解
此義即出觀經。彼經因勝觀非凡夫心力所及,故於第十三別開劣像之觀。
而障重者猶不能念彼佛,故於第十六大開稱名之門。
今經因末世障重者多,故專主第十六觀。
當知人根雖鈍,而丈六八尺之像身,無量壽佛之名字,未嘗不心作心是。故觀劣者不勞勝觀,而稱名者並不勞觀想也。
彌陀要解
天奇毒峰諸祖,皆主參念佛者是誰,何謂不必參究,此義即出天奇諸祖,前祖因念佛人不契釋迦徹底悲心,故傍不甘,直下詰問。
一猛提醒,何止長夜復旦,我輩至今日,猶不肯死心念佛,苦欲執敲門瓦子,向屋裡打親生爺娘,則於諸祖成惡逆,非善順也。
彌陀要解
十念通二時。晨朝十念屬平時。
十念得生,與觀經十念稱名同,屬臨終時。
一念則但約臨終。若無平時七日工夫,安有臨終十念一念。
縱下下品逆惡之人,並是夙因成熟。故感臨終遇善友,聞便信願。此事萬中無一,豈可僥倖。
彌陀要解
十萬億土,不出我現前一念心性之外,以心性本無外故,又仗自心之佛力接引,何難即生。
如鏡中照數十層山水樓閣,層數宛然,實無遠近。一照俱了,見無先後,
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,有世界名曰極樂亦如是。
其土有佛 號 阿彌陀,今現在誰說法亦如是。
其人臨命終時,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,是人終時心不顛倒,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亦如是當知字字皆海印三昧,大圓鏡智之靈文。
彌陀要解
此之法門,全在了他即自,若諱言他佛則是他見未忘。
若偏重自佛,卻成我見顛倒。
又悉檀四益,後三益事不孤起,儻不從世界深發慶信,則欣厭二益尚不能生,何況悟入理佛。
唯即事持達理持。所以彌陀聖眾現前,即是本性明顯往生彼土,見佛聞法,即是成就慧身,不由他悟。
法門深妙,破盡一切戲論,斬盡一切意見 唯 馬鳴 龍樹 智者 永明之流,徹底擔荷得去其餘世智辯聰,通儒禪客,盡思度量,愈推愈遠又不若愚夫婦老實念佛者,潛通佛智,暗合道妙也。
彌陀要解
不可思議,略有五意。
一,橫超三界,不俟斷惑。
二,即西方橫具四土,非由漸證。
三,但持名號不假禪觀諸方便。
四,一七為期,不藉多劫多生多年月。
五,持一佛名,即為諸佛護念,不異持一切佛名。
此皆導師大願行之所成就,故曰阿彌陀佛不可思議功德之利。
又行人信願持名,全攝佛功德成自功德,故亦曰阿彌陀佛不可思議功德之利。
彌陀要解
有三義,令初機易標心故。阿彌本願勝故。佛與此土眾生偏有緣故。
蓋佛度生,生受化,其間難易淺深,總在於緣,緣之所在,恩德弘深,種種教啟能令歡喜信入。
能令觸動宿種。能令魔障難遮。能令體性開發。
諸佛本從法身垂跡,固結緣種。若世出世,悉不可思議。
尊隆於教乘,舉揚於海會。
沁入於苦海,慈契於寂光,所以萬德欽承,群靈拱極當知佛種從緣起,緣即法界,一念一切念,一生一切生。一香一華,一聲一色,乃至受懺授記,摩頂垂手十方三世,莫不遍融,
故此增上緣因,名法界緣起。
此正所謂遍緣法界者也,淺位人便可決志專求,深位人亦不必捨西方而別求華藏。
若謂西方是權,華藏是實,西方小,華藏大者,全墮眾生遍計執情,以不達權實一體,大小無性故也。
彌陀要解
雜亂垢心,雖誦我名而不為聞,以不能生決定信解,但獲世間善報,不得廣大深妙利益,若到一行三昧,則成廣大微妙行心,名得相似無生法忍,乃為得聞十方佛名,此亦應爾。
故須聞已執持至一心不亂,方為聞諸佛名,蒙諸佛護念。此局義也。
通義者,諸佛慈悲,不可思議。
名號功德,亦不可思議。
故一聞佛名,不論有心無心,若信若否,皆成緣種。
況佛度眾生,不簡怨親,恆無疲倦。
苟聞佛名,佛必護念,又何疑焉。
彌陀要解
一約一期名今,現生發願持名,臨終定生淨土。
二約剎那名今,一念相應一念生念念相應念念生妙因妙果,不離一心。
如稱兩頭,低昂時等。何俟娑婆報盡,方育珍池。
只今信願持名,蓮萼光榮,金臺影現,便非娑婆界內人矣。
極圓極頓,難議難思。唯有大智,方能諦信。
彌陀要解
諸佛功德智慧,雖皆平等,而施化則有難易,淨土成菩提易,濁世難。
為淨土眾生說法易,為濁世眾生難。
為濁世眾生說漸法猶易,說頓法難。
為濁世眾生說餘頓法猶易,說淨土橫超頓法尤難。
為濁世眾生說淨土橫超頓修頓證妙觀,已自不易。
說此無藉劬勞修證,但持名號,徑登不退,奇特勝妙超出思議第一方便,更為難中之難。
信願莊嚴一聲 阿彌陀佛,
轉劫濁為清淨海會。
轉見濁為無量光。
轉煩惱濁為常寂光。
轉眾生濁為蓮華化生。
轉命濁為無量壽,
故一聲 阿彌陀佛,即 釋迦本師於五濁惡世,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,今以此果覺,全體授與濁惡眾生,乃諸佛所行境界,
唯佛與佛能究盡,非九界自力所能信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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