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善同歸集卷第四
又云。萬善理同無漏者。夫萬善本有。皆資理發。理既無異。善豈容二。
本如來藏性。為萬善之因。亦名正因。親生萬善。
台教云。如輕小善不成佛。是滅世間佛種。
又云。善機有二。一感人天華報。二感佛道果報。若以佛眼圓照眾生萬善。究竟得佛。一大事出世之正意。
荊溪尊者云。一毫之善。本趣菩提。如操刀執炬得其要柄。若以相心。如把刃抱火。
法華經中。明散心念佛。小音讚歎。指甲畫像。聚沙成塔。漸積功德。皆成佛道。
大悲經云。佛告阿難。若有眾生。於諸佛所一發信心。種少善根終不敗亡。假使久遠百千萬億那由他劫。彼一善根必得涅槃。如一滴水投大海中。雖經久遠終不虧損。
是以大聖順機曲應。大小不忘。接後逗前。半滿豈廢。
或讚小而引歸深極。或訶半而恐滯初門。黃葉寧金。空拳豈實。皆是抑揚之意。權施誘度之恩。而不得教旨者。
但執方便之言。互相是非確定取捨。
或執小滯大。違失本宗。或據大妨小。而虧權慧。
又雖然宗大。大旨焉明。徒云斥小小行空失。運意則承虛託假。出語則越分過頭。斷正法輪謗大般若。深愆極過莫越於斯。歷劫何窮長淪無間。
淨名經云。無方便慧縛。有方便慧解。無慧方便縛。有慧方便解。豈可執權謗實害有賓無。
但大小雙弘。空有俱運。一心三觀即無過矣。是以順法體。則纖毫不立。隨智用則大業恒興。體不離用。
故寂而常照。用不離體。故照而常寂。是以常體常用。恒照恒寂。若會旨歸宗。則體用俱離。何照何寂。曷乃據體而礙用。
執性而壞緣。理事不融真俗成隔。則同體之悲絕運。無緣之慈靡成。善惡既不同觀。冤親何能普救。過之甚矣。失莫大焉。
又先德云。夫善知識者。雖明見佛性與佛同等。若論其功未齊諸聖。須從今日步步資熏。
又古德云。蕈子比丘還債。雖不得理。猶有行門。今時多有學人。二事俱失。故知見性未諦。但是隨語依通。及檢時中正助皆喪。是以先聖終不浪階。撫臆捫心豈可容易。
是以六即揀濫。十地辨功。若以即故。何凡何聖。
若論六故。凡聖天隔。又若論其理。初地即具足一切地。
若言其行。後地則倍倍超前秖如纔登八地。一念利生。下地多劫不及。
敬錄 萬善同歸集卷第四 杭州慧日永明寺智覺禪師延壽述
http://book.bfnn.org/books2/1070.htm#a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