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自靈巖的法音 見愚居士選集
今之弘法者,每欲引人入佛法,自己先從人行事,則大體以失,何以令人重法?
閣下年未三十,已現衰相,
固當捨博守約,專修淨業。
淨業大成,再宏餘法,庶得自利利他之實,
否則雖能利人,亦非究竟現生獲出生死之道。
而自己本分事,既不能斷盡煩惑,以了生死。
又以素未專志淨業,或致因通途教義,疑特別法門,
則又無從仗佛慈力帶業往生。
雖 種 善 根,倘 以 坯 器 未 火,或 被 再 生 之 雨 為 之 消 滅,則 可 惜 耳!(復李圓淨居士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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