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印光大師文鈔記(下) 會性法師敬記
貪瞋痴心,人人皆有,若知彼是病,則其勢便難熾盛。
譬如賊入人家,家中主人若認做家中人,則全家珍寶皆被偷竊淨盡,若知是賊,不許彼在自家中停留一刻,必須令其遠去淨盡,庶財寶不失,而主人安樂矣。
古德云:不怕念起,只怕覺遲。貪瞋痴一起,立即覺了,則立即消滅矣。
若以貪瞋痴為自家正主,則如認賊為子,其家財寶必致消散矣。
不學佛法,焉知心中有賊?
所以楞嚴經,佛對阿難說:「由汝無始至於今生,認賊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輪轉。」
要賊「遠去」,非謂「趕盡殺絕」,
蕅益大師云:「賊無自己窟宅,不過就是王土王民:但因失撫御,致成巨寇。若能如法招安,則依舊王土王民,實更無賊可得」(楞嚴文句)。
如何「招安」?
「覓心了不可得」,何來貪瞋痴賊?
參參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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