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飯粗衣未足羞 心田失種卻堪愁 趁早在生修淨土 莫教臨死怨閻羅

手把楊枝臨水坐 靜思往事似前身 鏡花水月皆幻相 知君有日悟歸程

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

其他死 的痛苦

自殺以後的真相 紅葉居士編著

四、其他死

(一)槍殺與刀刺 最近與黃姓軍官談,他從軍將及十載,親歷三十餘戰,身中槍彈,已不計其數。據云:正當戰時,槍彈著身,如拳擊然,不覺痛苦。繼而頭漸暈,目漸眩,一霎時就昏過去了。我問他何以忽然昏去?他道:痛極而昏。又道:在昏過去的時候,痛苦雖不全然覺知,可是醒回之後,其痛難當。有的手爬足踢的、滿地翻滾,身下泥土,也為成坑。你想他怎樣的難受呢?總之,不論受創輕重,昏過去了,終要醒回。不過創重的人,往往因流血過多,虛憊已極,動不得了,人看了以為他安然死了,沒有甚麼痛苦;不知他真是極苦難忍,有口難言!我聽了他的話,頗為感動。我又有一位姓馬的朋友,他也從軍多年。因我問了他槍傷之苦,他就告我道:有一次交戰,一個軍官中了槍彈,正從腹部穿過,他即時昏去;醒回來了,滿地翻滾的,向我道痛極了,要我將他槍殺了,以為早了這種痛苦。我與他為至好,既不忍出此,然又沒法救他,他在地上,又翻滾了多時,方才死去。當翻滾的時候,見他非常用力,這就是表示他痛苦的利害!從以上二人所講的話,有兩層意思可以看到:第一層,不致死的槍傷,固然要醒回,就是致死的槍傷,也要醒回來。死不是容易的,須得慢慢的死去。第二層,在那裏翻滾的,確是感到痛苦,即殭臥不動的,未始不感到痛苦,所感的痛苦,也許更加利害。

合起這兩層意思來,就是說:槍殺了,決不就此昏絕死去,不感到痛苦的。所以要用手槍自殺的人,此中風味,可想而知了!

至於刀傷的痛苦,黃軍官與姓馬的朋友,都謂較諸槍傷,尤其利害云。

(二)碾死 近來還有一種新奇的死法,就是將身臥在鐵道上面,等火車開來,一截數段,請大家想想,像這樣的死法,究竟痛苦不痛苦呢?實在是慘酷極了!目前暫且不談,隨後把這個問題,再來討論。

(三)墮高巖死 從高巖墮下,最初的時間,往往因震動過烈,失其知覺。迨醒回之後,痛苦仍在。

據哈伊姆博士從山崖墮下的報告云:(見死的研究)

『我身如疾風似的,落於左側巖石之上,又顛墜於後方石上。自覺從十丈空中墜下,頭觸巖石,繼撞雪壁,都聽到沈悶而又絕大的響聲,頓時知覺全失,隔了若干時間,始感到非常的痛苦。』

(四)餓死 據西人將動物來試驗的結果,當餓死期,二分之一、或三分之二的時間,尚現穩靜之態。但隔不好久,體溫升騰,驟然間興奮暴躁,不可遏止了。繼而體溫驟降,命即告終,人也是如此。實則照以上情形,可分為絕食時期、及餓死時期,二種過程。在初期中,無甚大變化,到了餓死期間,體量減縮,身心衰弱,終至興奮暴躁,內部發生奇異的感覺,就會吞食人肉,道義心也失了。絕食後,生存的時期,六十日為常有之事,至因情事關係,可生存二三個月之久云。長期受苦,慘何可言!(寒世子謹案:可知濟荒即是救命,救命乃是莫大功德。)

敬錄 自殺以後的真相 紅葉居士編著

http://book.bfnn.org/books2/1260.htm#a05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