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家居士如何修行(律篇)大願法師講述
居士家庭生活的樂趣
有一次,佛陀向一位最忠誠的在家弟子,就是興建祗園精舍的大富者,
大家都知道的,就是孤獨長者,給孤獨長者,
佛陀告訴孤獨長者說:過著普通家庭生活的在家居士,他必須具足四種樂趣,
也就是說有四種快樂的地方,什麼四種快樂的地方呢?
很多人認為學佛就是悲觀,絕對不是這樣,這是誤解,
佛陀跟孤獨長老說在家居士的修行,能夠具足四種的樂趣。
第一、能享受以正當方法獲得足夠財富與經濟上的安全感。
用正當的手段去賺錢,我們有錢,經濟穩住,我們就有安全感,
不會被錢所困擾,也不用怕孩子註冊,不用怕房租,都不用怕,所以覺得經濟是一個安全感。
第二、能以此財富慷慨的用於自己及家人親友身上以外,
並且能夠做種種的善行,服務、回饋社會,種種的善行,這都是一種快樂感。
第三、無負債之苦。當然有負債就有苦,無負債當然就無痛苦。
第四、可度清淨無過而不造身、口、意三惡業的生活。
因為自己本身經濟豐富,
你不用打妄語,
不用身體做不正見的生活,簡單說在八正道裏的正命,因為你自已經濟豐富,
那麼你就能夠享受正命的生活。
千萬不要認為說,我經濟豐富後,再去造身、口、意的生活,
雖然四項當中,有三項是屬於經濟,
但是最後佛陀還是慎重的提醒那位孤獨長者說:
物質與經濟方面的興趣,
與由善良無過失的生活所生起的精神樂趣來比,
兩項比起來,還不及後者的十六分之一的。
佛陀的意思就是雖然前頭所說的三項都是物質,
但是這種物質的享受,與精神的享受比起來,物質的享受不及精神享受的十六分之一,
也就是重視精神的享受。
我們若無法從精神上得到享受,雖然擁有很多的財富,但不一定好命,
真正的好命,就是內心無憂,內心知足輕安。
佛陀對在家弟子也談到如何用錢,如何儲蓄存錢的細節。
佛陀關心在家居士的開示,都有列很清楚的次第,他對善生童子的開示中,就有一項用錢及存錢的
方法。他向善生童子說,應當以收入的四分之一作為日常生活的費用,有怎樣收入,才能有怎樣支
出,佛陀都講得很清楚。要怎麼分作四分之一為日常生活的費用,怎樣叫做四分法呢?
將一半投資在事業上,四分之一存起來,預備以後需要時才能夠用,
也就是說以四分來說,我們的收入四分來說,他講的很清楚。
一分作為我們日常生活的費用,二分投資在事業上,最後一分存起來,
所以他的歲入歲出,佛陀的歲入歲出做得很適當,不是說賺一元花二元,不是這樣。
我們從以上所舉的幾點個案來看,就可看出佛陀他認為經濟福利,對人生的樂趣是有其必要的,也
就是說經濟是人生生活必要的重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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