淨業持名四十八法 鄭韋庵居士著
21、許願持名
持名原為往生,然諸佛威光,不可思議。
念彼名號,所願從心。
所以經言念佛,有十種利益也。
與其祈禱鬼神,雜修事懺,廣許惡願,旁信巫師,不如以念佛期之也。
或曰:其如不應何?
答曰:子未念佛,先憂不應。即此不應之因,必招不應之果。
如是因,如是果,可畏哉!
22、解釋持名
凡一切逆境當前,俱是宿緣照面。
不可再起惡念,引起將來未完。只須順受,可避則避之,可消則消之。
但隨因緣,勿忘念佛。
佛有無量智慧福德,光明所加,境緣即轉,無疑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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