淨業持名四十八法 鄭韋庵居士著
43、成就他人持名
或靜處安置,或同結念期,或告以淨土之事,
或借以淨土之書,
或破其念佛之疑,
或堅其念佛之志。
一切功德,此為勝矣。
若於人臨命終時,為之念佛。
或令病人記取阿彌陀佛四字,隨憶隨念,得見如來,使此人氣盡往生,是成就其法身慧命矣。
44、難中持名
凡難中有發心念佛者,必有奇應。
雖遍地干戈,一鄉疫癘,而求佛呵護者,一即一安,百即百安。
非佛之有私也,亦平等光中無心而應也。
何以故?
動念發聲,覺阿彌陀佛光明住我頂上,
則自然念念具足,念念堅固,念念長久,
佛光所加,吉神擁護,自能離難,勿轉念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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