淨業持名四十八法 鄭韋庵居士著
40、孤身持名
比丘修道,不求伴侶。念佛之境,孤寂最佳。高低有宜,緩急隨分,打成一片。
正在此時,當知身孤而心不孤也。諸佛及彌陀之心,未嘗暫捨乎我。
舉意佛知,開口佛聞,何憂孤寂乎?
若淨土法門,未能了了,須多購淨土書讀之。
如彌陀經、觀經、智者大師十疑論、
天如則禪師淨土或問、大佑禪師淨土指歸、
龍舒淨土文、淨土晨鐘、西方公據、西方確指、
雲棲法彙、彌陀疏鈔等書,宜勤披閱,此姑舉明白易曉者言之。
此外尚有舉不勝舉也,訪通曉淨土者叩問之。
41、結期持名
結期者,結七日為期也。
若獨自結期,可用乾糧、水果、生薑、麻油四種為食物,爐香、燈油、蒲團、坐椅、棉衣、風帽、
淨桶、草紙八種為用物,除十二種外,一概不留。便可七日中不與人來往,暢然念佛也。若有五六
人,同發心結期者,則必延請護七師一位。嚴立條規,約束在前。一切起居飲食香花燈果,護七師
照應全備,則同七者亦可於七日中至心念佛也。
若局於情見,不知修行利害者,未可草率為之。
念佛警策下卷載:三峰禪師追頂念佛法,結期者不可不知。
42、聚會持名
四五人偶然同聚,作念佛會者,務先束約而後開口。
單念四字,一字一魚,用小引磬專擊陀字,不得參差錯落,反致紛心。
敬錄 淨業持名四十八法 鄭韋庵居士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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