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光大師法語擷錄 印光大師著述
論因果事理
因果者。
世出世間聖人。平治天下。度脫眾生之大權也。
若無因果。則善無以勸。惡無以懲。遑論明明德以止至善。斷煩惑以證菩提乎。
由其知有因果也。則必趨吉避凶。改過遷善。閑邪存誠。克己復禮。
冀入聖賢之域。期登極樂之邦。
上焉者安而行之。中焉者利而行之。下焉者勉強而行之。
同得格物欲以顯良知。出迷途以登覺岸。
續錄九四頁十至十三行 現在世界之劫運。吾人所受種種災難。皆是過去惡業所招。以致感受現在苦果。
故知此惡業者。即過去惡因之所造成也。
欲免苦果。須去苦因。過去已種之苦因。念佛懺悔。乃能消去。
現在如不再造苦因。將來即能免受苦果。
何謂苦因。貪瞋癡三毒是。
何謂善因。濟物利人是。
若人人明達因果之理。則諸惡莫作。眾善奉行。災害自無從起。
唯今人不明因果之理。私欲填胸。無惡不作。祇知有己。不知有人。詎知利人即是利己。害人甚於害
己。續錄一零八頁四至八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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