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行精華 圓因法師著
長遠心行善必獲善報
為什麼有些人做善事後很快就產生感應,甚至發生奇蹟,
而有些人卻毫無作用,根本沒有善報。
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乃是一般公認的現象,並沒有錯。
問題乃是在一個人所做所為是不是真正的善,或真正的惡,必須分辨清楚,才能正確的定論。
例如一個法官鐵面無私,執法如山,毫不接受罪嫌家屬的關說,做事絕不徇私。
又如一位老師在監考時非常嚴厲,一發現違規即照章處罰,這種「惡」便不是真正的「惡」。
反之一位法官如果對任何人都很隨和,對罪犯的判決和處罰也非常具有「人情味」,處處予以通
融,則這種「善」也不一定是真正的「善」。因此這些人將來的果報也就常常不符合一般人所想像
的那樣。
此外,為何有些人行善後不覺得有善報?這可能有下列幾個因素:
(1)此人可能業障很重,因此所做的一些布施與過去的業障相較,簡直還不成比例,
這時自然就會不能產生明顯的效果,正如一個曾經貪瀆或倒會幾百萬元,後來捐了幾千元或幾萬元
作善事,便想獲得善報是一樣不切實際,
因此必須長遠布施行善,持之以恆,將來才能收到真正的效果。
佛家曾云:「為善必昌,為善如不昌,其身或祖上必有餘殃,殃盡乃昌;
為惡必殃,為惡如不殃,其自身或祖上必有餘昌,昌盡乃殃。」
一個人為善為惡之後,有時未能立即獲得應有的報應,其理由也在此。
(2)所作的善事可能並非真正的「善」。
所謂「善」應該是純粹出於「利他」的動機,為解救別人的不幸或痛苦才不顧一切的施予援手,完
全不考慮作此事後,將有何種的「回報」,
或對自己將有何種的「好處」。
如果在布施時,一再考慮「自身的好處」,甚至只是存心沽名釣譽,
那麼基於這種「自私」的動機,則布施的意義就不一樣,
將來的「果報」自然也就大打折扣,
因此行善時最好不要心存回報。這種不求善報的布施,事實上反而能獲得更大的「功德」,以及更
多的善報。
(3)如果經常布施行善,固然功德不少,
然而也可能平時由於不大注意而造成了身、口、意各方面的一些業障,
(例如曾經出手傷人,做事害了人,或不修口德,使人名節受損,
或心中常有貪婪、嫉妒、瞋恨等等不良的雜念,
或對父母不孝,待人不仁不善,或縱狗傷人,
或缺乏公德心,造成噪音毒氣、廢水等等各種的公害,其他類似之事等等)
因此「一惡破九善」「火燒功德林」
善惡兩者互相抵銷,結果也就毫無功德可言。
正如一個人,經常在銀行存款,然而一方面卻也不斷開付支票,結果到月底結算,銀行存款所剩無
幾,甚至有時還會透支的現象一樣。
因此為人不僅要儘量行善積德,而且平時更要注意修持或嚴守戒律(不殺盜淫妄酒等等)
以免造成惡業抵銷善行,
正如一個人除了要努力工作增加收入外,還要注意減少無謂的支出,這樣才能增進財富,
道理完全一樣,
因此修福與修慧兩者都很重要,
應該同時並重,不可偏廢才是。
恭錄 修行精華 圓因法師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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